目前分類:護生法集 (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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彥明是國中二年級的學生,他在青年公園裡因搭訕而認識華芳;從前在上小學時,華芳是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,只是有點任性,不過這也難怪她,因為她的父母只有她一個女孩,她功課好,學鋼琴或學跳舞樣樣都行,父母寵愛得不得了;後來上了國中遇到一位要求很嚴格的班級導師,因華芳的任性脾氣,而常常和老師發生衝突,她因此受到多次的處罰,功課也因此一落千丈,以致對學校感到非常的厭惡;有一天中午華芳在午睡時間溜出學校,和一個已休學的同班同學美莉去逛街,沒有回學校上課被記了過,老師請她的爸爸到學校來,在談話中,多次的提到華芳任性的脾氣和不好的功課,讓她的爸爸感覺到很難堪,回家後是很生氣的責罵數落了華芳一番,媽媽陪在一旁也沒有幫她說好聽的話;華芳愈想愈生氣因而生起偏見、誤會更大更深,她把家裡的人也恨上了;沒多久,她想再唸下去也沒意思了,又想到美莉在一家咖啡店工作,生活好像過得很好,因此,有一天晚上吃過飯後,她向她爸爸說她要休學,她的爸爸當然感到很失望也很生氣,而任性的怒氣沖沖的指著她說:「妳真是變了,妳要休學,好,要休學妳就給我滾出這個家。」本來就是很任性的華芳,又在氣頭上,她衝出了這個家,一個勁兒的跑去美莉工作的咖啡店,想向美莉訴個苦,也想找美莉幫個忙找個工作,好離開家來氣氣她的爸爸;她剛剛來到咖咖店,卻看到美莉和她的店長正在大聲的吵架,美莉看到華芳來了,像是得到了救援,她手拉著華芳就向店外走去,還負氣的回頭跟店長說:「不做就不做,誰希罕?」

兩個人無意中來到青年公園,也不知道是後悔?還是生氣?坐在椅上好久好久都沒有說話;還是華芳先開了口,她問美莉剛才在店裡是怎麼一回事?美莉先從小皮包裡摸出來一個小袋子,從小袋子中撿出一個藥丸給華芳,自己也拿了一個說:「就因為這個東西,妳也吃一個吧,只有它才不會叫人心煩。」美莉說了一口把手中的藥丸給吞了下去,華芳也沒有心情再追問是怎麼一回事?她相信美莉,於是照著美莉的樣子吞下了藥丸,後來才知道這個藥丸叫白板,但已經太遲了;美莉的工作也沒有了,華芳也不願回家去,兩個人就窩在美莉租的一個小套房,逛街、吃藥丸,好日子沒過幾天,身上已經沒有錢,正在著急煩惱的時候,以前送藥丸給美莉的那一個男孩子找上門來了,於是在那一個男孩子的控制下,美莉和華芳開始靠著賣身體吃藥丸過日子;也因為過這樣的生活,華芳常到青年公園閒逛而認識了彥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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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紅只是國中二年級的學生,因為發育好,身材婀娜勻稱容貌秀麗,曾是班上甚至於隔壁班的男同學的愛慕追求的對象,本來月紅就有一點驕傲和任性,這樣一來更加自以為了不起,更加重視自己的衣著和打扮,她的書包總是比別的同學要大得很多,因為她一直在她的書包裡擺放另件光鮮的服飾。只要一離開學校,一定先去校門口對面的泡沫紅茶店換掉學校的制服;她的功課成績不好,她也不在意,她根本無心向學,在班上她瞧不起其他同學,久之,其他同學也和她相處得很冷淡,而她只要日子過得下去,有得玩就好,她常常連續的一、二天的不上學,在外頭和幾個已經輟學的小學同學鬼混,留連在泡沫紅茶店、電動玩具店、KTV,過著日夜顛倒的生活。因此,在學校同學似已忘記了她的存在;她的父母親已經離婚好幾年了,她跟她的媽媽一起住,她的媽媽並沒有固定的工作,學經歷也不怎麼樣,無一技之長又不能吃苦耐勞,生活很是散漫;最近家裡住進來一個男人,看樣子也不是什麼正經的人?媽媽要月紅叫他叔叔,但月紅打從心裡討厭他,到現在還沒有叫過他一次;月紅每天有沒有回家睡覺?有沒有上學上課?她的媽媽對她一點也不關心,有家跟沒有家對月紅來說是一樣的感覺,日子就這樣的過去。

這一天月紅又沒有去上學,她和學姊玲玲出去瘋狂了一整天,到了凌晨二點多,才疲乏至極的勉強拖著身子回家,一進門就看到她的媽媽和那個男人在客廳喝酒看錄影帶,她的媽媽看到月紅就很興奮的對她說,從明天起,妳不用去上課了。月紅也不在乎的問說:「為什麼?」她的媽媽好像很高興的樣子,指著那個男人對月紅說,叔叔幫我開一個店,我需要妳來幫忙,反正妳也不喜歡念書,就幫忙賺錢吧!月紅一點興趣也沒有,看也不看那個人一眼,冷冷的說:「我能做什麼?賺什麼錢?」那個男人很曖昧的笑著搶著回答說:「很好賺的,妳只要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,讓男人喜歡就行了。」月紅的反應很快,她知道了是怎麼一回事,她跳起來對著她的媽媽大聲的叫著說:「什麼?妳要我幹這種事?妳是不是瘋了?要幹妳自己去幹。」月紅好像是氣瘋了,她衝出這個給她只有感到噁心和齷齪的家,她又到了玲玲住的地方;玲玲是和一個年紀很大很大的陳伯伯住在一起,玲玲曾告訴月紅說:「別人說我被人包了,這有什麼不好呢?反正我不喜歡工作得那麼辛苦,有人可以給我足夠的錢花,何況陪他的時間又不多,我還是有的是時間做我自己高興的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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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明是國中三年級的學生,在學校的成績並不好,也在處處得不到重視;他看到同學有人加入神壇八家將的扮演,他很喜歡那種怪異的妝扮和動作,在同學的慫恿下,他也成為神壇八家將的一員,他非常專心的投入,每次參加廟會的遊街活動時,他精神恍惚的程度幾乎到完全沒有自己的存在,扮神的動作常常有些近乎怪異的模樣,只記得看的人給他以最多的鼓掌,這個感覺讓他有一種興奮的滿足的衝動;在平時沒有演出時,他的心情卻在異常沮喪和暴躁的情緒中交換著出現,他開始和同伴發生吵架,無端的和他看不順眼的陌生人起衝突,他漸漸的失去了朋友,一種非常不安全的感覺,就好像是一個很大很重的網子罩在他的內心裡,使得他變得非常的凶悍和狠毒;但在偶而難得的心情平靜時,他為此而感到非常的恐懼和痛苦;為逃避這種恐懼和痛苦的感覺,他想尋求一個可以獲得安全的保護,因此嘉明經一個已輟學的同學介紹加入一個幫派;這個幫派向以開賭場、地下舞廳和販賣毒品為主要收入,經常用暴力的手段催討賭債,因為嘉明的不正常的性格得到幫派的重視利用,不久他就成為討債小組的一個狠角色,經常隨身攜帶一把手槍和一把小武士刀,這樣一來也讓他暫時有了一種安全感;有一次他在扮演八家將的廟會遊街時,因為拼場和另一家神壇的八家將發生衝突而打群架,在被帶到警察分局處理時,嘉明隨身攜帶的手槍和武士刀被搜出,依法規定通知了嘉明的父母和學校的老師到警察分局來,雖然在打群架時嘉明沒有動用刀械,他還是被以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少年法院審理;在警察分局偵訊的過程中,嘉明的父母和學校的訓導、輔導老師才明白,在青少年學生的心中認為是很平常的一些行為,竟牽涉到那麼多的法律和法規命令,像是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。雖然法律已盡力規定保護青少年的有利條件,如:少年事件處理法,但法律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是,任何一個人不能以不知法律而免除法律之處罰。

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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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學後國華拍了一下強虎的肩膀,又把小嘴向上挪動二下,兩人相視一笑,似已完成了一項默契,二人走進校門口不遠處的一家雜貨店,跟老闆娘比了一個手勢,看來他們好像很熟悉的樣子,老闆娘點點頭,手在櫃台裡好像按了什麼?

于是國華和強虎走向屋子最裡面一個堆著許多紙箱雜物的角落,用力推了一個木板,木板向裏縮進去,是一個小小的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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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擔任工作職務之特性,常常遭遇到因為情理法的衝突,而難於拿捏的困擾;心情總是上上下下翻騰著,一喜一憂又一憾,一喜的事如今天一大早應台中一國小校長之邀請到學校以「法律與人生」為題目,對全校師生做專題演講,演講結束離開學校時,同學猶依依相送,有幾個同學用手摸摸我的制服,臉上露出一種尊敬和羨慕的愉快的笑容,我也摸摸同學的小毛頭問他們說剛才分局長講的都聽懂了沒有,他們很快的回答我說:知道啦,分局長說首先一定要改正不知者無罪的錯誤觀念;還要看好自己的存仁(惻隱的心)、知義(羞惡的心)、行禮(恭敬的心)、辨智(是非的心)、守信(誠實的心)的五顆好心,我再問他們說你們知道警察叔叔每天都在做些什麼嗎?他們很興奮的說:知道,知道,警察叔叔每天都在抓壞人、指揮交通、保護我們!我知道今天早上的演講內容,同學是聽進去了;我再提醒和勉勵他們說:很好,很好,知道了就不要忘記哦!經過這麼一問一答後,我感覺到守法的觀念和是非的信念的種子因這次的演講的互動,已種在這幾個同學的心中;雖然不知道他們將來的成就有多大?但可確定相信的是他們一定不會是一個違法犯紀的人。

在一次認真的專題演講後,我想像這樣的同學不會只有這幾個?在警察的重要職責之一的預防犯罪工作上我是已盡了心,一憂的事是回到分局,同仁向我報告昨晚查獲一個五人搶奪強盜集團的案件,已把這五個嫌犯帶回偵訊,查出這個集團至少涉及十二件搶案,他們的作案手法包括假借問路,趁被害人不注意時強押被害人上車,搶走現金及金融卡,逼問提款密碼盜領現金;趁被害人深夜在路邊打公用電話時,持刀逼迫被害人交出財物和行動電話、鎖定夜歸單身婦女;騎機車尾隨並從後方搶奪皮包,若遇被害人反抗,則持預藏刀械攻擊被害人,其中一件被害人是位老太太因驚嚇而癱瘓住院;還有一件被害人即將婚嫁,因臉部嚴重擦傷而延誤婚期;五個人當中有一個未成年的國中學生,我看到他的父親就坐在他的對面,好像剛剛才發生過爭吵,彼此都繃著臉抿著嘴不說話;這位父親知道我是分局長時,立刻走向我希望我能夠幫他孩子的忙,我能體會孩子發生這種事的父親內心的著急和驚慌,我請他先坐下來,我先問這個學生說:「你知道你犯的罪有多嚴重嗎?你觸犯刑法搶奪強盜罪,最重是會被處以無期徒刑的。」,我取來六法全書翻開刑法條文之刑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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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警察局少年隊于輔導國一女中輟生小倩時,發現她和二十二歲務農的綽號蟑螂的男子同住,據蟑螂表示,小倩曾遭網友性侵害被拍攝裸照用以要脅持續性交往而罹患憂鬱症;他曾是小倩的網友之一,為幫助小倩經她的家長同意而同居;少年隊據此查獲一個住在台北中和的徐姓電腦工程師,利用網路交友的機會性侵害了小倩,還查出其又以買東西贈送為藉口,多次性侵害一個國小五年級的學童,以防害性自主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

有一個大學生于網路跳蚤市場自售電腦,遭一個賴姓主嫌設計表示要購買電腦,約出該大學生把電腦放在自己的車上,並佯稱要去向朋友拿錢付款,而趁賣方不注意時把電腦載走,後被查獲被依詐欺罪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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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位國立中央大學的校友,接到一封署名中央校友會的信函,其內容表示為贊助中央大學建校九十周年建設新大樓,希望校友踴躍捐款共襄盛舉,這位校友以回饋母校是理所當然的事,於是照信中所記的帳號用ATM提款機轉了一萬元給學校,並將收據註明事由與畢業年屆系別姓名寄給學校,三天後收到學校總務人員的電話,才知道是歹徒假藉學校外義行騙;又有利用假綁架學生的個案如:電話鈴響了,因為小孩已經去上學,大人也去上班,只有留在家裡的阿嬤,她接了電話,電話裡是一個女的聲音說

我是學校的老師,為什麼你家的小孩今天沒有來上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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